張濱 畫
  世界跆拳道界裁判權威被小小賄款30萬元“撂倒”
  他是全國乃至世界跆拳道界裁判權威,卻被30萬元所“撂倒”:國家體育總局拳擊跆拳道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趙磊,因受賄30萬元,日前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。從謝亞龍到陸俊再到趙磊,國內頻現的賽事腐敗已引起社會關註。權威人士指出,體育賽事出現的不正之風,原因在於體育領域某些扭曲的政績觀。
  據新華社電 記者塗銘、熊琳
 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稱,趙磊於2009年4月、9月間,利用職務便利,為河南省跆拳道項目提供幫助,先後兩次收受時任河南省體育局局長韓時英給予的錢款共計人民幣30萬元。趙磊於2011年10月13日被查獲歸案。
  2000年起,趙磊擔任世界跆拳道聯合會裁判委員會委員,多次在奧運會比賽中擔任裁判。隨後趙磊擔任拳跆中心副主任,還被世跆聯評為2005年度六位最佳裁判員之一。
  在接受辦案人員詢問時,韓時英說,2009年全運會前夕,河南省確定了奪取兩枚金牌的任務,但趙磊告訴河南省重競技運動管理中心主任李岩,河南省只具備一枚金牌的水平。為了能完成拿兩塊金牌的任務,韓時英和李岩商量給趙磊一定的好處費。
  在接受辦案人員詢問時,原國家體育總局拳跆中心主任常建平稱,趙磊負責裁判選拔,拳跆中心在賽事的組織和裁判的選任過程中,都會對金牌的歸屬產生一定的影響。
  韓時英說,2009年4月底,韓時英在北京交給趙磊一個裝有20萬元現金的文件包,讓其別卡河南,趙磊同意了並收下了錢。2009年9月,韓時英在山東滕州賓館再次向趙磊送上了10萬元,感謝其對河南代表隊的支持,趙磊客套了幾句就收下了錢。
  30萬元,好處費?贊助費?
  對於檢方的指控,趙磊對收受韓時英給予的人民幣30萬元不持異議。但趙磊和辯護人稱,趙曾代表中國參加世跆聯執委競選,河南省體育局向趙提供的30萬元是贊助,是工作和組織行為。
  對這種說法,常建平表示,體育總局拳跆中心的確向各省市體育局號召過支持趙磊競選,但地方體育局和相關運動中心沒有給予金錢的支持,都是以實物的形式。而各地方予以支援的實物都有正當程序和正規流程,要進行登記的,趙磊個人從中拿錢未經報告、不登記入賬是嚴重違紀,是不允許的。
  法院判決認定,趙磊在明知韓時英有請托的情況下,先後收受韓現金人民幣30萬元,體現了權錢交易的本質特征,符合受賄罪的犯罪構成要件。
  體壇腐敗“水”頗深
  潛規則、暗箱操作、私相授受、身份造假、年齡造假、假摔假球,體壇爆出的醜聞背後,很多都與金錢交易有關。
  2001年至2002年,足壇曾掀起一陣“打黑風暴”,始於2009年的足壇“反賭掃黑風暴”更是震動全國,最終兩名中國足協前專職副主席謝亞龍、南勇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,昔日在足壇呼風喚雨的人物楊一民、張建強、陸俊等也分別受到法律的懲處。
  調查顯示,這些人為競技項目的發展做出了貢獻,另一方面也因為缺乏監督,在自己的小圈子當中權力極大,其中個別人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,成為重要比賽結果的操縱者。
  2014年11月初,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國家體育總局進行了專項巡視,指出的問題包括賽事的行業不正之風突出,賽事審批和運動員、裁判員選拔選派不規範、不公開、不透明;比賽違背公平原則、弄虛作假,破壞賽風賽紀現象比較嚴重等。
  2014年12月底,國家體育總局局長劉鵬在全國體育局長會議上說,中央第十一巡視組指出,體育系統圍繞賽事的不正之風,原因在於金牌至上的政績觀扭曲了體育精神。
  “金牌至上的政績觀所導致的賽風賽紀方面的種種問題,歸根結底是由於一些領導幹部自身並誤導部分運動員、教練員、裁判員,公然違背公平競爭的體育精神,甚至鋌而走險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。”他說。  (原標題:眼中有金牌 心中無節操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m84wmlwl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